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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关于2026年政府产权交通场站充电设施及消防安全专项排查项目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5 09:40:36   来源 : 叁陆零    作者 :叁陆零    浏览量 :17
叁陆零 叁陆零 发布日期:2026-03-25 09: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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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关于2026年政府产权交通场站充电设施及消防安全专项排查项目服务的采购公告


一、预算金额:976,000元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响应方式: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2日(周四)12:00前点击“供应商登录”填写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新用户请在本网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录入企业信息,待完成审核后,点击“供应商登录”填写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要求:仅接受PDF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大小不超过30M。请投标人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可通过金山OFFICE等办公软件进行合并压缩)。

系统仅支持一次上传,请认真核对投标文件,一经提交成功,不予修改或撤销。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以下情况: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以上第1-8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缺一则为无效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83183159、8318316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2号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2026年3月24日

指导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会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应急与消防产业工作委员会、中国消防协会、浙江省消防协会、浙江省贸促会、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浙江省政采云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 17799828928
对外合作: 17799828928
联系邮箱: conny_zheng@163.com
联系QQ: 840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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