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港区环保、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码头水回收处理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公告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港区环保、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码头水回收处理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S-GC-2025-1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和服务期
项目概况: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港区环保、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码头水回收处理施工主要包括镇海港区3#、3#-1、4#、5#、6#、21~23#泊位码头雨污水回收处理改造,同时在3#泊位后方陆域的4#-1转运站附近新建一座生产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3#、3#-1、4#、5#、6#泊位码头雨污水和黄沙堆场雨污水。
服务内容:港区环保、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码头水回收处理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服务内容完成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本项目施工工期暂定270日历天)。
最高限价:184978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计量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以上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16时。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25年4月18日16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4月22日09时00分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A311室(镇海区威远路111号)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74-27695381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孙广烨 彭秀雅
联系电话:13867892658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