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农用地膜产能提升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配电室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农用地膜产能提升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配电室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张掖市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临发改(备)字〔2025〕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_初步设计批复_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农用地膜产能提升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配电室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注册资本 4000 万元,莫高股份占股 100%,注册地: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沙河镇昭武路。公司拥有国内先进农膜加工生产线 21 条,年可生产地膜、棚膜、各类管材 2 万吨。主要产品有:“西域宏远”牌农用地膜、三层共挤 EVA 长寿无滴大棚膜、PO 大棚膜、PE100 给水管、PPR热水管、冷水管、R-PE 穿线管、PVC 穿线管、双层中空缠绕排水管。产品通过IS0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2004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临泽县为中心,产品远销西北五省以及内蒙古、四川、云南等地,莫高宏远的产品发展方向是以加厚高强度地膜和生物降解地膜为主。
2.1.1建设地点: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沙河镇昭武路。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1)拆除工程:
地膜生产车间拆除原建筑墙体面积 21.00m2,拆除原有窗户面积 437.00m2;库房拆除原建筑墙体面积 54.00m2,拆除原有窗户面积 24.00m2;
(2)农用地膜生产车间:
原地膜生产车间 6086.16m2,本次在车间西端分隔出独立的配电室 90m2及配电室设备设计安装、废料间 20m2、维修房 50m2、工具间 20m2,车间北侧分隔出 1500m2原料库,区域进行防火分隔,配套建设消火栓系统、动力配电系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
(3)综合生产车间:
在综合生产车间中分隔出 1483.38m2成品库,建成独立防火分区,配套建设消火栓系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
(4)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 1 座,建设有效容积 650m3,消防水池及泵房地下建筑面积 268.18m2,地上建筑面积 29.34m2,总建筑面积:297.52m2。
(5)室外消防设施:
配套建设室外消防管网、室外消防栓、消防备用电源等室外消防电气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厂区道路,满足车辆进出及消防通道要求。
2.1.3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499.66万元 。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 年 5 月 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 年 6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9月11日
2.1.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2.2.1 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2.2.2 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临时用电及临时用水)。
2.2.3 工程采购范围: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检测和保管及安装等。
2.2.4 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事宜。
2.2.5 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2.2.6 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1 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
3.4其他: 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 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的注册建筑师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项目配备其他专业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
3. (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 C 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如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
(联合体协议要求)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4月08日 15 时 00 分至 2025年4月21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 2025年4月21日15 时00分
解密截止: 2025年4月21日15 时10分
递交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4.1.2)。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1.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投标人可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2.本项目评审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各投标人应按照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GEF格式)。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s://www.zhangyc.gov.cn/ggzy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沙河镇昭武路 |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
邮 编: 734200 | 邮 编: 730010 |
联 系 人: 程伟 | 联 系 人: 邵银亮 |
电 话: 13919173120 | 电 话: 18293192714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275771247@qq.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
账 号: / | 账 号: 010410122000130231 |
监管单位: 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18193672028
地 址: 临泽县滨河路城建环保大楼四楼
2025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