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项目编号 | JZEG-HY-24-D1-F-0034455 | 采购经理 | 李倩倩-1860321962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2 11: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2-13 11: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 / | / | 1 | 项 | 2025.1.1-2025.12.31 | 具体详见附件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一、投标要求: 1、参加报名的单位需提供相关资质(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安全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中标书或合同)、拟投入本项目责任人员相关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等)、金坦公司合作方廉洁承诺书、详细的维护保养方案及维保记录样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报价及消防防设施检维修报价清单等相关文件组成一份PDF文件。 2、报价为含税、含踏勘费等一切有关本项目的报价。 二、付款条件: 维护服务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提供的服务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支付条款执行:每半年支付一次款项,每次支付合同对应金额的50%。即乙方需在每六个月的服务周期结束时,向甲方开具合同对应金额5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发票后,三个月内通过银行网银或承兑汇票完成本次开票金额的全额支付。 检维修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生效后,若发生消防检维修且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下季度第一个月给甲方提供上个季度有效发生费用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费用明细见消防设施检维修记录),甲方三个月内将本次开票费用通过银行网银转账或承兑汇票一次性付清。 三、拦标价(含税):30000元人民币。维保期间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需要更换新的设备、配件和材料的,单次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由服务方承担,在200元以上的费用由我方承担,服务方技术人员负责免费更换。
3.技术条款:服务方应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DB 13/T 3035-2023制定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计划,明确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到场进行消防技术服务。根据此规程中6 技术要求、检查内容和维护要求及附录C表C.1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中相关要求,列明我公司维护保养范围内消防设施的名称、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维护保养工作按计划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本项目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保养的人员,应指派专人负责,并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每次到场维保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我方需要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或新增消防设施时,可向服务方征求维修或改造方案,经我方同意后由服务方实施,所需设备、材料、配件、人工等维修费用根据服务合同中《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报价清单》计算。报价清单中未列明的其他各项消防维修费用,服务方应在检维修前报经我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服务方应每年对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维保方应立即安排人员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实验并经单位消防部门负责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计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按计划进行相应检查与维护并如实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报名企业需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资质。 2、报名企业需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附件: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