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大瓦窑馨城项目二期DWY-L44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A1#商业等25项)消防工程
【工程编号:FZZFA02400600】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大瓦窑馨城项目二期DWY-L44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A1#商业等25项)消防工程专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1.招标条件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大瓦窑馨城项目二期DWY-L44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A1#商业等25项) 已由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丰台发改(核)〔2024〕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丰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卢沟桥街道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大瓦窑馨城项目二期DWY-L44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A1#商业等25项)消防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大瓦窑馨城项目二期DWY-L44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A1#商业等25项)消防工程 2.2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28881.206㎡ 合同估算价 1184.121537 (万元) 2.3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卢沟桥街道 2.4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547 日历天 2.5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水泵、消防水池及相关配件阀门、消防水箱及相关配件阀门,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余压监控系统、CO监控系统、消防应急广 播、消防集中应急照明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含泄压口) 、灭火器等消防工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二次搬运、保温标识、安装调试、单机试运行、与其他专业配合联动调试、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合格(并取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 2.6 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900万及以上的消防工程业绩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11-15 9:00:00 至 2024-11-20 17: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6 9:00:00 。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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